2024年3月21日,中國臺灣衛生福利部門發布了名為[申請源自人體細胞之外泌體使用于化妝品之個案審查應檢送文件]的規定,對[化妝品禁止使用成分表]進行了修訂。
新規定在禁用的化妝品成分中增加了經主管機關批準的個別業者申請使用的人的細胞、組織或人源產品的外泌體。
對于這些個案的審查通過者,不再受此限制。
中國臺灣省允許人的細胞和外泌體作為化妝品來源,中國大陸會跟進全面開放嗎?
個別業者應向主管機關提交有關各別外泌體的捐贈者資格、制備過程與檢驗報告、安定性試驗、安全性試驗,以及吸收、分布、代謝、排泄試驗等文件或資料,以供審查),下面的圖片都有細列,我們覺得還是很細致的。


【*申請源自人體細胞之外泌體使用于化妝品應檢附文件及附表】


這意味著在部分國家和地區列為“禁用化妝品成分”的人的細胞、組織或人源產品的外泌體,如今在中國臺灣,可通過合規途徑下在化妝品中使用了。
此前只有少數國家和地區允許來源于人的細胞和組織衍生物用于化妝品,譬如韓國。根據韓國MFDS(食品醫藥品安全廳)發布的公告MFDS-2023-73號(修訂于2023年11月30日),《化妝品安全標準規定》中新增了對人體細胞和組織培養液的安全標準。根據該標準,符合要求的人體細胞和組織培養液可以作為化妝品成分使用。
不過,我國的《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下《化妝品禁用原料目錄》中依然收錄著該成分,序號387,且無排除情形。在多個藥監局的聲明中,干細胞和外泌體都列入了“偽概念”行列。

不過筆者最近從相關主管部門得到的消息時,他們已經關注到該類成分在國際上應用的動態情況,特別是人體細胞來源的衍生物(雖然上文包括中國臺灣等地說成外泌體,其實我個人覺得極不準確,在化妝品的應用場景中就不可能存在外泌體的有效成分了,嚴格意義上來說只能是培養基或者細胞裂解液等等 )這部分,在解決掉一些顧慮之后,可能會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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